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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0-00053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37万元,按照《平顶山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万元;

2.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7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坚持资金精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扶贫资金。

2.坚持与脱贫成效挂钩原则。把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3.坚持向产业项目倾斜原则。结合实际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积极带贫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生产,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4.坚持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07号 2037万元)分配表附件: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07号 2037万元)分配表.xls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石龙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5-2527080

石龙区扶贫办监督电话:0375—2527886

平顶山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5—2692626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