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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2022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区信访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22家单位共同开发机关后勤服务公益性岗位25个,招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区辖区内离校未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20、2021届全日制大专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4.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1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月20日。

2.报名地点: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促进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后方可报名,报名时按照防疫规定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后立即离开,不得逗留。

三、招募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审核后择优聘用。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岗位。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用人单位承担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等。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7069617     


附件1:石龙区2022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附件2:石龙区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