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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2-000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4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要求

(一)考生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考点场所码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经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或红卡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经标有“*”号城市但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的。

(四)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五)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六)考前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的。

(七)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八)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前14天内有有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的。

(九)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二、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请考生务必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并按照要求提前落实来平返平人员报备(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或微信公众号“健康鹰城官微”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同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本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第一场开考入场时须主动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务必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对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和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由于个人健康码、行程卡会因出发地、途径地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建议广大考生在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行程卡状态的同时,合理安排来平返平行程。建议省外考生尽量提前3天以上到达我市,并完成2次核酸检测,确保按时顺利参加考试。

3.近期天气炎热,请考生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的同时,自备防暑降温药物,避免因中暑引发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影响考试。

考务咨询热线:706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