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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


今年的12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12月4日上午8时,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税务、人劳、建设交通局等30多家单位在区人民路中段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石龙区司法局在人民路中段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12.4”宪法宣传片,同时运用网络媒体、“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宪法》相关宣传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白云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梅香等区主要领导出席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图板,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宪法》和自身有关业务。活动中宣传人员与百姓积极互动,对百姓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取得较好的互动及宣传效果。本次“宪法日”活动全区参加单位37家,参与宣传人数230余人,出动宣传车辆40余辆,悬挂横幅42条,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张,发放宪法读本240余本,展出法治展板挂图80余块,设立咨询台4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起,公证业务1起。约有1000名群众参与了广场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活动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不但让公民了解到了宪法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法、知法、懂法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石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