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全面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记者张鸿雨)10月16日,记者从石龙区纪委获悉,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以来,该区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三个重点”,在三个“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七大问题”,采取“一拖N”的方式,对13个有关职能单位和街道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围绕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检查扶贫部门有无对上级扶贫政策精神实质理解不透、不到位,生搬硬套、脱离实际,缺乏扶贫整体规划情况;职能部门有无“四个意识”不强,思想上不重视扶贫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有无组织涣散、纪律松懈,落实政策不平衡情况;有无扶贫保障措施操作性不强等情况。 围绕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重点检查区、街道、社区三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围绕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项目久拖不施、资金滞留延压;项目建设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吃拿卡要;扶贫资金使用存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使用损失浪费。 围绕脱贫攻坚检查和脱贫退出中弄虚作假的问题,重点查处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优亲厚友和采集贫困户信息时存在严重失实,搞“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围绕惠农资金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套取上级补贴,发放补贴优亲厚友或搞平均主义现象。 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村务监督不到位;“四议两公开”流于形式;社区(村)干部挪用占地款、征地款;霸占村组资产;集体资源被私挖盗采等问题。围绕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煽动群众上访从中牟利;村两委会班子不团结、互相拆台;作风简单粗暴,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们对13个有关职能单位和街道开展了专项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6件,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4人,收缴违纪资金348737.67元。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石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冬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