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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上午8时,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税务、工商等30多家单位在区人民路中段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石龙区司法局在人民路中段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12.4”宪法宣传片,同时运用网络媒体、“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宪法》相关宣传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区政法委书记白云霞、区政府副区长李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梅香等区主要领导出席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图板,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宪法》和自身有关业务。活动中宣传人员与百姓积极互动,对百姓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取得较好的互动及宣传效果。

本次活动全区参加单位共有36家,参与宣传人数有22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有40余辆,悬挂横幅75条,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张,展出法治展板挂图80余块,设立咨询台4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起,公证业务1起。约有1000名群众参与了广场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活动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不但让公民了解到了宪法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法、知法、懂法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石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