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早部署早安排。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要求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方案,迅速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企业业主必须负总则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汛前检查。区应急管理局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整治。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防洪、防雷电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等情况,加强对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加强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真正做到早思谋、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有效防范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淹井及雷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