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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0994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19-03-02
信件标题: 黑物业该怎么办东方桂苑
信件内容: 领导:你们好!东方桂苑黑物业无资质违法经营!收物业费1000多、停车费600只给打白条,无发票无盖章,电费7毛8一度,水电费缴纳同样打白条,没有交割单子!是否有加价售电现象。小区电梯更是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维保,站在小区大门处能听到某些单元电梯运行时候摩擦发出来的嗡嗡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在质疑该物业合法性的时候!物业竟以不缴物业费不给充水电费相威胁!后又强行规定只能缴50缴100。如果有营业执照或者资质那么请开具正规相关票据,如果没有资质的话咨询下属不属于扫黑除恶范畴!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3-21
回复内容: 经调查,石龙区东方桂苑小区现有可居住楼盘4栋,均为小高层式建筑,因没有完工验收,基础设施不完善,手续不齐全,入住率仅有25%。该小区无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暂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办公室代管。 1.水价问题。东方桂苑小区主供水管道由石龙区国源水务公司负责,小区内部供水系统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石龙区国源水务公司针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收取水费价格为每立方3.95元,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小区居民收取水费价格为每立方4.5元(包含小区内部水网维护、维修费用)。 2.电价问题。因开发商建设东方桂苑小区时申请的是工业用电,小区至今没有完工验收,导致工业用电无法变更为居民用电。经石龙区政府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只收取居民用电每度0.78元(工业用电每度1.05元),差价部分由开发商负责缴纳。 3.物业费问题。按照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和房管局关于公布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房价〔2015〕264号),东方桂苑小区为小高层住宅,开发商收取的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95元,没有高出平顶山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处理情况: 一是石龙区主管部门已督促开发商加快完善东方桂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尽早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依法依规合理收取物业费;二是要求开发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依据,充分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东方桂苑小区安装的电梯全部排查检修一次,目前电梯已正常使用。
回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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