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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2308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19-06-17
信件标题: 毕业生团关系转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大庄村的村民李璐路,现在是研究生三年级的学生,将要毕业工作,现在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在智慧团建系统里查到我的团支部是在村里的,目前需要将团组织从家里转到工作的单位,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去哪里办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6-27
回复内容: 6月17日上午,反映人母亲(系龙河街道大庄社区村民),来团区委咨询女儿团关系相关事宜,我们现场给予解答,并通知龙河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及时与当事人李璐路联系对接,并于6月17日15点48分转出团组织关系(智慧团建系统可查),现等待转入单位团组织批准。 6月25日下午,与李璐路本人取得联系,告知事情经过,本人表示已获悉,对处理结果满意,无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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