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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ywzx/2020-00009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市政府办 > 市运维中兴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


河南市场安全网讯(www.hnscjgw.com)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严防、严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并于7月7日召开了石龙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市局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石龙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各市场监管所、稽查队长、药化械监管股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及区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石龙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等35个主要专项整治重点。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监管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摆上工作位置,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细致部署,紧密配合,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台账,责任到人,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全面依法依规经营强化舆论宣传。三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新闻宣传效果。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厉处置查办一批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谢玄朝 通讯员 魏伟)

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