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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1--11月)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16-00001
  • 发布日期
  • 2016-12-1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 发布时间:2016-12-14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填报单位:石龙区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

填报时间:2016年12月5日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机关


1

平顶山市石龙区百盛购物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皮冻案

杨光超

流通

2016.1.29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元;3、罚款6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2

平顶山市石龙区宏大食品城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刘建成

流通

2016.5.26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7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3

平顶山市石龙区国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石龙区分店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赵亚光

流通

2016.5.23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5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4

平顶山市石龙区志涛商行旗舰店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王志涛

流通

2016.5.23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元;3、罚款5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5

平顶山市石龙区哆咪烘焙房从事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案

王依琼

餐饮

2016.7.22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罚款5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6

平顶山市石龙区金源家宴村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较延辉

餐饮

20165.7.15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罚款5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7

平顶山市石龙区春杰清真小吃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佟旭

餐饮

2016.9.26

1、没收违法所得125元;2、罚款7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8

平顶山市石龙区龙鑫饭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王永欣

餐饮

2016926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罚款7000

石龙区食药监局


9

平顶山市石龙区闫记清香竹笼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闫林峰

餐饮

2016926

1、给予警告;2、罚款5000元。

石龙区食药监局


10

平顶山市石龙区皇甫早餐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案

皇甫珍灵

餐饮

2016926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50元;3、罚款14000

石龙区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