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龙政办〔2016〕7号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龙区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运输企业: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春运自1月24日起至3月3日止,为期40天。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八个方面对今年春运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春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保障春运,特别是确保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使全区人民群众能够平安、顺利、祥和地欢度春节、春运,望接通知后,认真按照国家四部委和省春运指挥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我区2016年春运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平顶山市石龙区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石龙区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我区2016年春运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此期间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通知及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春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顶山市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全区各相关部门、各春运成员单位要切实组织、高度重视2016年春运工作,认真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完成好、落实好各项春运任务。
二、客流分析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区春运期间出行和返程人口中多为外出务工人员、学生、探亲和商务人士,初步预测超过7.2万人次,同比下降25%。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李刚任组长,区发改委、建设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教育局等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2016年春运的组织领导及管理工作。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主要负责春运期间的综合事务协调。区建设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督导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和发布春运动态,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好数据统计及春运信息的编发上报,对在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失信企业和人员要及时公布。
(二)区建设交通运输及公路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强化交通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以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利出行。安全运营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严加管控。对有问题车辆决不允许“带病上路”,要完善各种防控措施,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和应急知识培训;完善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全面提高春运应急保障能力。
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密切监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区气候变化情况,提供准确详实的天气预报及趋势预测。鉴于今冬持续高温,一定要严防春运期间恶劣天气,提早发布灾害性预报以及冰冻、雨雪、寒潮雾霾等情况预警。
要加强冬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公路巡查,配备充足的融雪、除冰设备和物资,做好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三)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协助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做好春运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限超载的查处力度,严格客运车辆上路前的技术检验制度,切实把好车辆安全关;安排警力,加大对春运期间农村道路行驶车辆的安全排查,保障农村地区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出行。
(四)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春运安全工作,做好春运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处置,全面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五)各办事处要协助公安、交通及安监等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性,确保春运期间安全出行。
(六)区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要制定春运期间全区汽(柴)油的保供方案及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应渠道畅通、市场稳定。
(七)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春运办。
(八)区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等的防控工作。重点指导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做好防疫,确保旅客健康出行。
(九)区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春运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文明春运、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十)区物价监管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借助春运乱涨价行为。
(十一)民政部门要备足御寒衣物及赈灾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的救助工作。
(十二)电力部门要切实做好电力负荷调节,确保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党政军机关、医院、学校、金融机构、广播电视电信、铁路、煤矿生产及供水供热等民众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用电,避免因停电引发其他事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办事处、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交通运输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区春运办、区安监局和有关领导报告。
2、信息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上报春运工作动态。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周一上午8点30分前向区春运办报告本部门春运工作进度、路况及旅客发送等动态信息;遇到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要一日一报,遇有紧急突发情况须随时上报。
3、总结表彰。春运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及时上报送区春运办(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527085;邮箱:sl2527085@163.com。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学民0375-2527085
杨俊强 0375-252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