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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 索引号: 文号: 发文日期:2019-12-26
  • 主题分类:国务院令第722号 体裁分类:区政府办 服务对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6 浏览次数: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向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等。

(三) 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检,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和上报,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负责区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市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负责或参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市级及驻区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负责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等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推动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三)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统筹区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区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统筹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四)负责区无线电管理事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