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部分用地进行无人机航测勘测服务的询价公告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5-00012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为科学规划城区用地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我局拟对城区划定区域内的部分用地开展无人机航测及数据采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具备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区部分用地无人机航测勘测服务
2.勘测范围:城区部分用地(具体范围报名后提供)
3.勘测面积:约300亩(以实际勘测范围为准)
4.服务内容:
①进行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②进行0.05米分辨率正射影像图制作。
③计算测绘范围内地面建筑物长度、宽度、高度、面积等数据、并形成纸质成果。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外业及数据交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测绘地理信息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3年以上无人机航测服务经验(需提供类似项目合同证明);
3.项目团队须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三、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实施方案(含设备清单、人员配置、安全预案)
3.分项报价表(含航测、数据处理、成果交付等费用)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时间安排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7:00(纸质文件送达)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中鸿路18号城市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27186
五、采购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符合技术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特别说明
1.勘测区域涉及敏感设施的,供应商须签订保密协议;
2.无人机飞行须严格遵守《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3.报价应包含税费、保险等全部费用。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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