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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5-0001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石龙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石龙区公安局

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应急管理局

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

石龙区审计局

石龙区档案局

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龙区民政局

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畜牧局)

石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石龙区统计局

石龙区教育体育局

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石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石龙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司法局

石龙区财政局

石龙区医疗保障局

石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龙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石龙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石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