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5-0001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石龙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石龙区公安局
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应急管理局
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
石龙区审计局
石龙区档案局
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龙区民政局
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畜牧局)
石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石龙区统计局
石龙区教育体育局
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石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石龙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
石龙区司法局
石龙区财政局
石龙区医疗保障局
石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龙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石龙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石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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