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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55789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9-15
信件标题: 关于安置房/回迁房的房产证办理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区在2017年左右进行的农村搬迁/拆迁所提供的安置房/回迁房,目前的"观湖佳苑"小区。当年是农村房屋拆除之后,搬进的这个小区,因为个人原因,一直以来都没有去关心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请问现在如果是2017年拆迁搬进"观湖佳苑"的住户该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什么流程,需要什么材料,谢谢领导。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9-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网民反映的问题。网民咨询:我区2017年左右进行农村搬迁/拆迁,安置房/回迁房为目前的“观湖佳苑”小区。当年农村房屋拆除后搬入该小区,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办理房产证。请问2017年拆迁搬入“观湖佳苑”的住户现在该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什么流程?需要什么材料?谢谢领导。二、调查经过。经调查,观湖佳苑(一期)为公租房性质,暂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三、办理结果。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发企业需提供: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开发企业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办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3.土地证原件。4.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局出具)。8.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分户平面图等不动产测绘成果(测量第三方完成)。个人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最后,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52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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