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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修订《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0 浏览次数:

为保障全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修订了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按照工作安排,公开征集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二、征集内容

公开征集对修订《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1.登录“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栏(http://www.shilongqu.gov.cn)通过留言评论收集网友意见建议。

2.网络投稿: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slyoufu@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标注“修订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意见建议”。

3.书面投稿:将意见建议稿件邮寄至石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业务股,邮编:467499

4.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芳  联系电话:0375-7139518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修订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时参考吸纳。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2026年2月10日

石龙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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