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经济发展的加快,“乘车难”“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公交优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交优先”本质上是“百姓优先”,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是提高城市活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公交站场标准建设滞后;占道设置停靠站比比皆是。一是用于乡村、区边等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没有纳入总体规划建设;二是小区配套站场没有得到落实;三是现有公交车辆投入量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公交路线的设计科学性有待改善。
(二)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权未得到充分保障。一是我区虽标志有公交专用道,但作用发挥不够,其他机动车随意抢占公交专用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已建成的公交停靠站由于缺乏管理,社会车辆侵占严重,难以体现公交专用作用、畅通的作用;三是通行优先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在路权规划、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等方面仍然缺乏甚至在一些道路管制中公交车辆往往成为优先被管制的对象。
(三)缺乏“公交优先”配套政策。我区公交财税优惠、政策补贴、票价调整等政策和机制未能形成。
二、对策和建议:
(一)树立公交优先意识,加强公共交通发展
公共交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关系到我区繁荣与社会稳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绿色的出行方式,不仅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我区人居环境,促进我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应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公交作为我区基础设施之一,建议每年投入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公交发展,充分发挥其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认识到公交优先实质上就是百姓优先、大众优先、民生优先。
(二)加强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公交优先有法可依
进一步编制、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为优先发展我区公共交通提供法制保障,明确公交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一是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公交用地及设施使用的长期性、稳定性。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不按规定配套建设公交场站的重大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三是在城市主要道路上逐步辟建公交专用道,配足完善标识系统,确保公交车的通行速度。四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的监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乘客的切身利益。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公交线路设置
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公交场站建设。新建的居住小区、企业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应将公交场站作为项目的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加强停靠站建设。新建交通主干道及改造道路应与停靠站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在道路条件相对薄弱的地段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三是加强换乘枢纽的建设。在医院、周边乡村、周边厂区等区域设立公交车站牌,方便群众的出行需求。四是加强公交路网优化。对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例如:周日下午学生返校时,在市区居住到我区上班人员设立专用公交车等情况进行科学地调整和组合,进一步优化公交资源。加大公交车辆的投入量,以满足居民出行的需求。
(四)加强政策扶持,构建补贴补偿机制
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相关经济政策,以缓解公交行业的经营压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一是考虑因价格限制运营成本上涨等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酌情给予补贴。二是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如特殊人群的票价减免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财政上应给予专项经济补偿。三是对公交场站建设,在划拨用地的基础上,由政府提供资金,确保场站设施建设及时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扶持政策。
(五)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升公交竞争能力
一是要努力创新服务理念,创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公交出行查询、运营调度、场站管理等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三是要加强公交营运安全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快捷、舒适、准点的乘车环境,让公共交通真正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首选,达到我区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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