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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联合部门

检查频次、上限

1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单位、学校内部的集中用餐食堂和个体经营者)

现场检查


每月两次

2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排查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单位、学校内部的集中用餐食堂和个体经营者)

现场检查


每月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