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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4年第一批拨付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款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社〔201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给予机构评价补贴。我局对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奥莱得瓷业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河南省嘉北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给予评价补贴合格366,补贴资金47040元。现将评价机构补贴明细及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

监督电话:0375-7069610


附件1    2024年石龙区第一批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明补贴细表.pdf

附件2      2024年石龙区第一批拨付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