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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河南省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石龙区规模养殖场

补贴范围:石龙区                

补贴标准:无害化处理每头猪按照政策规定补助。

申请程序:申报——现场查看——拍照——上传——上级审批

申请材料:病死猪照片、耳标。

咨询电话:0375——2535103

受理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方式:0375——25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