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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 振兴工作”的提案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40/2023-00006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石龙区督查局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
提案号
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号
提案者
区政协农业农村委
标题
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 振兴工作”的提案
提案内容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

2022年全区24个行政村均有集体经济收入,合计1000.16万元。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有1个,占4.2%;收入在5-10万元的村有4个,占16.7%;收入在10-20万元以下的村有6个,占25%;收入在20-50万元的村有7个,占29.2%;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村有6个,占25%。收入来源:一是资源性收入,主要是利用村内的林地、荒山、水库等自然资源,通过出让承包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二是资产性收入,主要是有效利用村内的闲置资产等,通过租赁方式创收。三是集体经营收入。四是通过发展光伏产业,利用我区扶贫政策将光伏产业经营利润分配给贫困村。五是接受捐赠。六是主要进行土地复垦获得补偿款或活动工作奖励等。收入结构:资产租赁收入占比17%;资产征用或出售占比14%;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4%;光伏项目收入占比12%;接受捐赠占比23%;定向扶贫资金占比13%;其他收入占比13%。

二、存在问题

(一)集体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强。多数村集体经济原始积累底子薄,发展能力偏弱、收益偏低。主要表现在规模小、链条短,布局分散,附加值不高,没有市场竞争力,处在产业链,价值链低端。

(二)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农业发展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不够。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亟待提升,质量、效益和农民获得的增值收益较低,特色不突出。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不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没有形成品牌优势。

(四)发展定位不精准,城乡融合度不高,结合得不紧。在村集体经济打造、发展、壮大方面缺乏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缺乏有效衔接。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不完善,部分初具规模的村集体经济产业链不够完善、产业多元化融合不够,缺乏可持续发展规划。

(五)农村经营性收入发展缓慢,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靠政策推动,政府推动,人为因素占主导。部分村过于依赖上级的扶持政策,缺乏长期规划,同质化问题突出。农村集体经济模式缺乏创新,经营管理能力不足。

(六)基层队伍不强,人才匮乏。村两委战斗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乡土人才短缺。大部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理念较弱,思想保守,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经济意识薄弱,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同时,大量的劳务输出,造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人才比较缺乏,阻碍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一)建强基层组织,切实提高发展水平。以“五星支部”创建为契机,选配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致富能力强的“能人型”“示范性”“引领型”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党支部考核重要内容。

(二)培育培养人才,注重经管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调剂或聘用等方式,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优先充实到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中,切实解决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偏弱、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强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法规的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资源资产。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巩固拓展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成果,有效开发和利用优势资源。建立多元联结机制,变资源为资产、资产为资金,农民为股民,形成村集体组织加公司加农户利益联结。

(四)紧扣城区建设,谋划集体经济发展。围绕“全国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示范区、河南省城乡融合创新发展先行区”战略定位,围绕城市发展做文章,围绕矿产资源做文章。要做到三产融合,城乡融合,贯通城乡,立足城市做文章,靠城市发展,为城市服务,搞配套服务。

(五)突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区财政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六)强化项目支撑,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施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好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带动产业发展,提升集体造血能力。同时狠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合农村集体自身优势资源,在种养殖生产基础上,融合生产服务、电商、旅游、健康、游乐等产业新型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七)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规范“三资”管理。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系统防范集体资产经营亏损、监管缺失等问题,确保集体资产安全、规范、增值保值。要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的管理,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设立监督小组,对村集体财务开展经常性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承办单位
石龙区农水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区政协农业农村委: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强基层组织,切实提高发展水平方面。一是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建设基层组织。“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在2022年共创建“产业兴旺星”10个、“生态宜居星”15个、“平安法治星”15个、“文明幸福星”17个,在2023年计划创建“支部过硬星”1个、“产业兴旺星”11个、“生态宜居星”15个、“平安法治星”17个、“文明幸福星”20个,在“五星支部”的“产业兴旺星”中,我们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列为底线指标之一。二是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组织相关单位和各街道、村负责人于4月份到鲁山县、叶县学习村集体经济和五星支部创建工作,于5月份到江西省婺源县、浙江省横峰县、淳安县学习人居环境整治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先进经验,于7月份到宁波市奉化区、镇海区、江北区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五星工坊”先进发展经验,拓宽村委干部的视野,丰富产业发展思路,丰富产业发展思路。三是在全区推进“五星工坊”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建成南顾庄村绿色饲料工坊和军营村艾尚健康两个来料加工型工坊。

二、关于培育培养人才,注重经管队伍建设方面。区农水局定期邀请省市农业专家来我区开展各项技能培训,增强农业技能。于4月份邀请市农业专家开展小麦田间管理现场培训,于5月份邀请省级农业专家到汇民林果和众鸣农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方面进行现场培训,于8月4日在农水局四楼召开“三资”管理培训班,于8月14日邀请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到我区对玉米南方锈病防治情况进行现场培训,于8月18日在政府一楼召开全区规范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培训会,共培训290余人次。

三、关于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资源资产方面。8月份以来区农水局牵头开展了清查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着重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对以往村集体合同进行集中清查,对涉及村集体资产流失的合同予以纠正。行动开展以来各街道均收回了一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其中龙兴街道成效显著,军营收回合同9份,收回荒山300亩,收回建设用地28亩,收回门面房20间,收回顺隆超市,收回厂房2处9亩;泉上收回荒山600亩;许坊收回建设用地30亩;楝树店收回建设用地9亩,土地承包款7800元;北郎店收回建设用地8亩,收回合同34份;赵岭收回合同8份。

四、关于紧扣城区建设,谋划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我们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内的村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南顾庄村成立了劳务公司,对综合市场保洁和各单位劳务需求开展服务;关庄村引进了哆咪爱可食品公司,建立了加工车间和销售部;夏庄村、康洼村正在筹划第三产业项目。

五、关于突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税收扶持方面。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石龙区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石龙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方案> 的通知》(平龙政〔2023〕17号)。对年度经营性收益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按经营性收益的5%对村集体进行资金奖励。年度经营性收益达到40万元以上的村,村集体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营性收益资金用于村干部工资提升、村级激励奖励等,资金使用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审批后实施。对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项目,按区财政与村集体投入2:1比例予以支持(区财政投入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帮助村集体经济加速发展。对认定为“鹰城名优”的农业品牌,在市级一次性奖励1万元的同时,区级再奖励2万元。对新增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市级一次性奖励3万元的同时,区级再奖励6万元。

六、关于强化项目支撑,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因地制宜谋划产业项目,今年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村集体产业发展,其中重点项目包括泉上文旅项目、楝树店食用菌大棚温室大棚项目、南顾庄饲料加工厂项目等。一是汇民林果合作社于2022年8月被评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并在许坊村投资600万元建成了纳丰源公司富硒农产品加工项目。二是指导众鸣农牧公司继15万只肉鸡项目后,建设了20万只蛋鸡和配套有机肥项目,于5月份已经全面投产。三是新建成了投资2000万元的河南金兆阳公司饲料加工项目。四是申报了投资1.2亿元的石龙区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已得到省财政厅批准,争取到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正在设计规划中。

七、关于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三资”管理方面。8月份区农水局组织开展了清查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从2023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全面自查、区级审查、整改处置、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主要整治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拖欠村集体资金、租金及非法侵占集体“三资”,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村账管理不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我们建立专班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周对清查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行动开展取得实效。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