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防范以“旅游业务”之名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3-00005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

近期,有个别机构打着“旅游”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参加旅游、参与投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在计划出游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防上当受骗。

“旅游业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有四个主要形式:

一是“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比如,某旅行社以发售旅游会员卡形式,以积分方式变相承诺收益,投资10万元,年化收益率10%,满一年未消费可随时退款取现;同时,赠送1.5万旅游积分,按16%计息,不能取现但可用来旅游消费。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比如,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通过发放礼品、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宣传,虚构农家乐等旅游项目,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月息2%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三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旅行社正常业务范围,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四是“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已超出旅行社正常业务范围。比如,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为卖点,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每半年将获得10%的返利,可当做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为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风险,石龙区处非办特提示如下:

虽然非法集资形式不断变化,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高息来吸引投资者。“丰厚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不要被高收益迷惑,要做到不盲目投资、不跟风投资,以免上当。

请广大群众高度警惕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组织或者协助非法集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石龙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