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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 提高疫情期服务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预约服务及上门收件服务等多渠道服务,从而减少因企业、群众到实体大厅办事而产生的人员流动、聚焦和传染风险,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大“网上办”宣传力度。采用微信、打标语、拉横幅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理方式、“豫事办”APP及预约办理程序;2、提高窗口人员“网上办”服务意识。由实体大厅收件办理服务转向“网上办”服务,对网上申请、申报事项做到随申请随审批,做到疫情期间办理事项质量不减、服务不减;3、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收件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和专用车辆对企业、群众急需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代办人员到全区所需的每个企业、社区进行收件办理,办结后由代办人员送达至企业、群众手中;4、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中心及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2536288,同时对网上申请办件及预约办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办理事项按时办结,杜绝出现推诿扯皮,对企业、群众服务不到位等现象;5、严格大厅管理。一是安排专人对进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战令(16号文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在石龙区居住未离区(返区)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未接触疫情敏感地区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二是对进厅中心工作人员及预约办事群众进行测体温、消毒、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三是对大厅每天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消毒(84消毒液),对未戴口罩者和未预约者一律劝返,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和大厅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