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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466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18-02-11
信件标题: 龙鑫院小区门口超市大肉不咋地
信件内容: 龙鑫苑小区门口的粮油超市卖的东西很多,连续买他们的肉,感觉有点不对劲,过年了,请领导关注一下他们的肉,经过区里检测没有?在哪里进货?卖肉的老板健康不健康?会发生火灾不会?营业执照和男老板一致不一致?冰柜里的其他东西怎么样?过年了请领导们多关心!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3-02
回复内容: 我局在接到网站领导信箱留言登记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绿色传香粮油超市(龙馨苑小区门口粮油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证照查验:该店悬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从业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 (3)该店所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均有供货商资质、合格票据; (4)执法人员对其经营肉类进行检查,该超市肉类已经于过年前销售完,年后还未购进,执法人员对其以前购进肉类的票据进行检查,负责人能够提供出在购买肉类时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 具体情况说明:姚传香于2017年12月将绿色传香粮油店转租于刘雪艳(现负责人),刘雪艳租赁该超市后未及时到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我局执法人员对绿色传香粮油店负责人刘雪艳下达了催办通知书,要求负责人刘雪艳于2018年3月6日前到相关部门变更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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