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平龙政〔2025〕1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平财办〔2013〕15号),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拟定了《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按照工作安排,公开征集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二、征集内容
公开征集对《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1.登录“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栏(http://www.shilongqu.gov.cn)通过留言评论收集网友意见建议。
2.网络投稿: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qczjzjm@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标注“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3.书面投稿:将意见建议稿件邮寄到石龙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467045。
4.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俊妹 联系电话:0375-2627768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编制《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时参考吸纳。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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