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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教育体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全区体育场馆建设;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统计全区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负责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组织管理区内外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十三)拟订全区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现代化工程;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十六)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关于中职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中职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局长   李宗强

副局长  高龙欣

副局长  师韶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综合性地方教育体育法规和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管理、监督全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本区举办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管理;负责体育外事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负责全区中等及以下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区属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变更;统筹管理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参与拟定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体育收费工作。

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区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电子政务、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组织体育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

统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统筹推进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有关工作,组织推进重大教育改革有关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负责人:邢红飞

(二)人事体卫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区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统筹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区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做好学生体质监测、体育达标和课余体育训练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监督学校饮食和公共卫生;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

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拟订全区竞赛体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运动队训练、竞赛及“训、科、医、管、保”复合型团队建设;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重大省内、市内、区内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培训、学习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承办的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拟订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推动全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负责区运会和全区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体育系统统计年报、体育场地普查等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体育产业统计;协助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

负责人:刘佳伟

(三)教育股。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发展政策的拟订;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全区初中、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拟订全区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指导国家课程实施,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性教材(读本),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统筹全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区开展教育领域有关活动进行备案和监管;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

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体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区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区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

负责人:闫建坡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7063988
石龙区明德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