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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保护的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文物审批工作,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市场监管。

(九)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动漫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

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梁 昂  党组书记、局  长

崔统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延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超  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对各股室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法律事务及提案、议案处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消防、安全生产、保卫、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网上行政等工作;负责制订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劳资、晋级、晋职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文化旅游发展股。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艺术创作和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性文化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管理。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作用发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 广电技术事业股。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组织制订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管各类专题、栏目的制作、播出工作。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工作。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536111
石龙区人民路中段37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