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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一)执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指挥调度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四)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对涉及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等各项规划;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重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繁荣区域经济;负责辖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

(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建立健全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村)依法自治,促进社区(村)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基层信访调解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状态并及时反馈信息;做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等其他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孙增友  党工委书记

寇毅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亚超  党工委副书记

张勋明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宝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宋小鹏  人民路派出所所长、办事处副主任

李孟岩  办事处副主任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信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汇总及综合协调等工作,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演习,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

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指导社区(村)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街道、社区(村)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做好纪检、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人大工作、政协联络、统战、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等工作;负责媒体对接、新闻宣传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接待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信访、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区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执法职责等。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街道民政、老龄、信息、科技、教育体育、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接和办理民政、社会救济、老龄、扶贫开发、救灾、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孤老和社会救助管理及殡葬管理等服务工作;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社会保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和农保工作,为辖区内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宣传贯彻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指导并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展社区社会服务事业;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抓好街道办事处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水土工作计划的落实、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推广先进农业、农机、畜牧业、林业、水利技术,抓好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护林防火、林业生态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农业综合技术服务;承担畜禽免疫、疾病预防工作,监测动物疫情,做好综合防治,向广大农户提供兽医畜禽养殖技术和信息服务;按照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指导各村组开展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7069680
石龙区昌茂大道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