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哪些单位要按这个办法管资产?
答:区级党、人大、行政、政协、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以及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必须遵守;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用。 2.办法里说的 “资产” 具体指什么?
答:是单位履行职责用的固定资产,比如办公房、公务车、办公设备、家具、教学科研设备、体育器材等。
二、配置原则与条件
1.配资产要守什么规矩?
答:得合法、够工作用、科学合理,优先调剂不用的资产,节俭使用,能共享就共享,按标准来,还得受预算限制。
2.啥时候能申请配资产?
答:满足以下一种情况就行:①机构新设立或有变更;②新增内设机构、人员编制;③有新职责任务,现有资产不够用;④没达到配置标准,或旧资产按规定处理后需更新;⑤其他该配的情况。
三、配置流程
1.用财政预算资金配资产,要走哪些步骤?
答:①编年度预算时,单位按需求、资产存量和标准,编下年资产购置预算,跟部门预算一起报区财政局;②区财政局按编制、存量、标准和财力审核,把购置预算列入部门预算;③预算获批后,区财政局批复给单位,单位按批复安排购置;④购置前要把计划报区财政局批准,预算执行中临时增配的,写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直接报)后找区财政局审批。
2.买便宜资产(单价 2000 元以下、批量 1 万元以下)有啥简化流程?
答:原则上单位自己按需买;若单价较高或一次买得多,由主管部门定具体审批流程。
3.用专项资金办重大会议、活动要配资产,咋申请?
答: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区财政局会同区机关事务中心按 “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 的顺序批。
4.买要政府采购的资产,有啥要求?
答: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
四、配置标准与后续管理
1.资产配置标准谁定、有啥用?
答:区财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确定,会按国家政策、财力、技术水平等适时调整;是编购置计划、安排预算、搞采购、监督检查的依据。
2.资产配好后,单位要做啥?
答:及时验收、登记,建资产卡片和账目,把信息录到资产管理系统,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1.谁来监督资产配置?
答:区财政局统一管理监督;主管部门监督下属单位;区财政局还会联合审计、监察部门定期检查。
2.违反办法会有啥后果?
答: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处理,区财政局会依法处置已购置的违规资产。
六、其他
1.单位能自己定细化规则吗?
答:主管部门和单位可按本办法定实施细则,但要报区财政局备案。
2.国家对某些资产有特殊规定,咋办?
答:按国家特殊规定来。
3.土地、房屋、车辆咋管?
答:按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4.办法谁解释、啥时候生效?
答:区财政部门解释,从印发当天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