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此次清洁取暖改造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2026年采暖季前,完成石龙区山区400户清洁取暖改造,实现散煤取暖清零,保障群众温暖绿色过冬,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到国家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核要求。
2、问:改造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是建管并重与长效运行相协调;二是群众自愿与公开透明相促进;三是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
3、问:实施范围包含哪些用户?排除哪些情况?
答:包含石龙区所辖农村地区有清洁取暖需求的用户;排除已享受2017—2020 年“双替代” 政策、使用国家级资金改造、规划整村搬迁拆迁区域及长期无人居住、无居住功能建筑的用户。
4、问:改造对象有哪些要求?
答: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长期居住的农村居民;优先保障生活困难群体。
5、问:采用哪种清洁取暖设备?有什么优势?
答:采用低温空气源热风机。优势:能效高(COP≥2.5)、运行成本低;具备制冷功能;安装便捷,适合分散农户;随用随开,节能效果好。
6、问: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中央财政每户补贴不超过3000元(按实际招标价核定),市级财政补足设备采购安装实际费用,居民每户自筹500元。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电网改造。
7、问:重点任务包括哪些?
答:确村确户、设备采购与安装、建档立卡、资金管理与发放、运维与监管。
8、问:改造工作分哪些步骤推进?
答:①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8月 —9月):成立三级领导小组、排查摸底、完成确村确户上报;②设备采购阶段(市级负责):招标采购、签订合同、设备配送;③安装调试阶段(2025年10月底前):规范安装、调试运行、逐户验收;④运维管理阶段(2025年11月起):建立档案、定期巡检、应急维修、效果评估。
9、问: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包括组织保障(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资金保障(规范资金收取与使用)、技术保障(技术培训与对接)、宣传保障(多渠道宣传)、督导考核(“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 问责)、长效运维(三级运维体系 + 投诉处理 + 用户回访)。
10、问:“双替代”“COP” 是什么意思?
答:“双替代” 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散煤取暖,用清洁炉灶替代传统炉灶;COP(能效系数)是设备制热功率与输入电功率的比值,COP≥2.5表示制热效率高、运行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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