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出重要指示,这是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另一方面,依据《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石龙区农村地区取暖实际情况,为解决散煤取暖污染环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 “群众温暖过冬、环境持续改善” 为核心,坚持建管并重、群众自愿、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明确目标任务、选定适宜技术路径、制定合理补贴政策、细化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2026年采暖季前完成山区400户清洁取暖改造,实现散煤取暖清零,达到国家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核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实施范围:石龙区所辖农村地区有清洁取暖需求的用户。不含已享受2017—2020年 “双替代” 政策、使用国家级资金改造、规划整村搬迁拆迁区域及长期无人居住、无居住功能建筑的用户。
改造对象: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长期居住的农村居民,优先保障生活困难群体。
(二)技术路径
采用低温空气源热风机,该设备能效高(COP≥2.5)、运行成本低,还具备制冷功能,安装便捷、随用随开,适合分散农户使用。
(三)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每户补贴不超过3000元(按实际招标价格核定),市级财政补足设备采购安装实际费用,居民每户自筹500元。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电网改造。
(四)重点任务
包括确村确户(建立 “一户一档”,9月底前完成上报)、设备采购与安装(市级统一组织,保障质量价格公正)、建档立卡(完善每户相关档案信息)、资金管理与发放(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运维与监管(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开展用电核查)。
(五)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8月—9月):成立三级领导小组、开展排查、完成确村确户上报。
设备采购阶段(市级负责):招标采购、签订合同、设备配送。
安装调试阶段(2025年10月底前):规范安装、调试运行、逐户验收。
运维管理阶段(2025年11月起):建立档案、定期巡检、应急维修、效果评估。
(六)保障措施
涵盖组织保障(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资金保障(规范资金收取与使用)、技术保障(技术培训与对接)、宣传保障(多渠道宣传引导)、督导考核(“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 问责机制)、长效运维(三级运维服务体系 + 投诉处理 + 用户回访)。
四、主要特色
建管并重:既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又健全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备 “装得上、用得好、管得久”。
公开透明:严格执行 “确村确户” 程序,政策、标准、过程、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重点突出:优先保障困难群体、重点村庄改造需求,通过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推进。
便民实用:选择的低温空气源热风机兼顾取暖与制冷,安装便捷、运行成本低,符合农户需求。
五、核心目的
一是完成4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散煤取暖清零;二是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绿色过冬;三是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六、重要意义
清洁取暖是民生工程也是生态工程。此项工作的推进,既能解决农村传统散煤取暖污染环境的问题,改善空气质量,又能提升群众取暖舒适度和生活质量,还能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为石龙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七、适用对象
石龙区农村地区符合条件的长期居住农户,重点是生活困难群体,排除已享受相关政策、规划搬迁及无居住功能建筑的用户。
八、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双替代: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散煤取暖,用清洁炉灶替代传统炉灶。
低温空气源热风机:一种利用空气中的热能作为热源,通过热泵技术将热能转移到室内实现供暖,同时可具备制冷功能的设备,适用于低温环境,安装使用便捷。
COP(能效系数):指设备制热功率与输入电功率的比值,COP≥2.5表示设备制热效率较高,能以较少的电能产生较多的热能,运行成本更低。
政策咨询渠道
石龙区建设交通局石龙区住房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村镇服务股 15937139916